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万萍,姬文中,姬宁宁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姬文中、姬宁宁:原告杨万萍诉你们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2022年5月6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