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矫立平,孟庆芳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孟庆芳:本院受理原告矫立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华来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