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钱小辉,林海湖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2)闽0681民初1621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人民法院
内容
林海湖:本院受理原告钱小辉与被告林海湖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2)闽0681民初1621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判庭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龙江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3-1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