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 安徽怀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 ,平湖九龙山游艇湾度假酒店有限公司 ,上海昌侗实业有限公司 ,陕西省经济协作总公司 ,添一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中能国际石化有限公司 ,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振戎石油有限公司 ,上海中戎化工有限公司 ,中能鼎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皖民终271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中能鼎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经济协作总公司、中能国际石化有限公司、上海中戎化工有限公司、上海昌侗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市振戎石油有限公司、添一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平湖九龙山游艇湾度假酒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日内;并定于4月21日上午10时20分在本院滨湖办公区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同时送达(2022)皖民终271号民事裁定书,内容为:变更上诉人安徽怀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为上诉人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