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何俊,门定葵,林国强,林门定葵, 玉林市玉州区守信中药材经营部 |
公告类型 |
更正 |
案号 |
(2021)桂0902民初11663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院于2022年3月3日刊登在G81版的被告为门定葵的公告中,其中“林国强:本院受理(2021)桂0902民初11560号原告玉林市玉州区守信中药材经营部与被告林国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诉讼请求:1、依法判决被告林门定葵:本院受理(2021)桂0902民初11663号原告何俊与被告门定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应更正为“门定葵:本院受理(2021)桂0902民初11663号原告何俊与被告门定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特此更正。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