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曾佩新,苏汉正,黄莉莉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桂0108民初314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苏汉正、黄莉莉:本院受理的(2021)桂0108民初3141号原告曾佩新与被告苏汉正、黄莉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大塘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有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