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杰明,潘虹宇, 广西南宁运萌食品有限公司 ,南宁市连蕾小吃店 ,南宁市加州八珍烧鸡店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桂民终220—224号 |
案由 |
其他民事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广西南宁运萌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南宁市连蕾小吃店、陈杰明、潘虹宇与被上诉人广西南宁运萌食品有限公司、南宁市加州八珍烧鸡店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姓名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桂民终220—224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有关材料。请你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