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徐凯,蓝韦军, 柳州市海川物流有限公司桂林鑫鸿物流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1)桂0303民初4114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
内容
蓝韦军、桂林鑫鸿物流有限公司、柳州市海川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凯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桂0303民初4114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送达期满后15日,并定于2022年5月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三楼五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3-1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