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桂林燃烧集团有限公司 ,桂林龙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桂林子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桂0303民初4519号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桂林燃烧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桂林子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桂林龙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桂林燃烧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桂0303民初451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送达期满后15日,并定于2022年5月6日09时00分在本院三楼五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