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吉清,王汉章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云0324民初580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汉章:原告陈吉清诉王汉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云0324民初58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10日上午10时在本院板桥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无正当理由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