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海波,高斌, 山西云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2)晋0215执53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山西省大同市云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海波、高斌: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山西云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晋0215执5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后七日内履行义务,逾期如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