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唐伟,胡德均,胡宇明,喻吉祥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公告人
贵州省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内容
胡宇明、喻吉祥:唐伟、胡德均诉你们合伙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0月11日立案,因你们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及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2年4月29日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如你们未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进行缺席审理。
刊登日期
2022-03-1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