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虎,汪祖贵, 云南弘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云0828民初128号 |
案由 |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云南弘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虎诉被告云南弘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汪祖贵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2)云0828民初128号,因我院经电话、邮寄等方式均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诉状内容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二被告支付租赁费33650元;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20年3月1日二被告在承包建设云南省澜沧县思澜高速公路项目二合同段6-1工区谦迈河大桥八引桥的桥梁、路基工程施工期间,二被告向原告租赁渣土车,余款33650元至今未付清。本案由本院审判员王剑吟担任审判长,审判员罗兰、田春萍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28日下午15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