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田伟,薛福利, 石嘴山市泓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石嘴山市泓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薛福利:本院受理原告田伟诉被告石嘴山市泓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薛福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要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拖欠原告的工程款675836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等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