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玲,唐兆志, 广西富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桂0204民初5710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唐兆志、广西富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玲诉你(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原告吴玲就(2021)桂0204民初5710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二审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