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林建成,徐佳燕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徐佳燕(台湾地区居民):本院受理原告林建成与被告徐佳燕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清单及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8月23日上午9时在本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