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伟东,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0)闽0206民初6434号,(2021)闽0206执6455号 |
案由 |
银行卡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被执行人陈伟东:关于申请执行人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伟东信用卡纠纷一案,由于被执行人未能按(2020)闽0206民初6434号民事判决书履行义务,本院公告如下:一、现依法向被执行人陈伟东公告送达(2021)闽0206执6455号案件执行通知书、案件告知书、财产申报令、执行裁定书,责令被执行人陈伟东自公告期满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欠款本金174594.23元,利息16989.24元,违约金3283.01元,律师费1500元,保全费1478元,迟延履行债务利息5228元(暂计至2021年8月9日),案件受理费2129元,案件执行费2946元,合计208147.48元。二、现依法向被执行人陈伟东送达厦门鑫昇茂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出具的厦昇评估司字(2021)第002号资产评估报告,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评估单价为4.9元。以上法律文书及评估报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