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廖建凤,刘晓敏,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江县支行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人民法院
内容
廖建凤、刘晓敏: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江县支行与被告廖建凤、刘晓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刊登日期
202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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