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水磨沟区华凌市场美新电器商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皖0191民初927号 |
案由 |
同业拆借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合肥市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2022)皖0191民初927号水磨沟区华凌市场美新电器商行:本院受理原告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水磨沟区华凌市场美新电器商行销售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请:1、被告支付货款188300元及利息损失36828元(以汇票金额为基数,自票据到期日2016年12月23日起至2021年4月23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共计225128元,后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次日上午9时整(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独任法庭四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