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姜旭,殷虹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殷虹:本院受理原告姜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人民币19.1万元。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按一年期货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1年5月4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利息约2166元。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3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