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郑磊,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普新区支行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辽0291执恢223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郑磊:申请执行人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普新区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将郑磊所有的位于大连市金州区站前街道解放路125号2单元6跃7层3号房屋委托评估、拍卖,现因你无法联系,故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291执恢223号拍卖裁定书、拍卖成交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