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宁夏天地西北煤机有限公司 ,长春羊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宁0202民初397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长春羊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宁夏天地西北煤机有限公司诉被告长春羊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转换程序通知书、(2022)宁0202民初397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本案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下欠货款本金133000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损失60747.75元(133000元×4.35%×7年×1.5倍,从2014年6月21日计算至2021年10月21日,以上合计193747.75元;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