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黄长缨,刘娜娜,沈阳亿隆担保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抵押合同纠纷
公告人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内容
刘娜娜、沈阳亿隆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黄长缨与你抵押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楼407法庭开庭。
刊登日期
202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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