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成军,何德银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何德银:本院受理原告黄成军诉被告何德银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何德银下落不明无法联系,现依法向被告何德银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限期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答辩状(空白)及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播州区人民法院南白人民法庭领取开庭传票及应诉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4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南白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