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万本科,刘志山, 贵州省湄潭县瑞祥汽车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湄潭县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贵州省湄潭县瑞祥汽车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万本科与刘志山、贵州省湄潭县瑞祥汽车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湄潭县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2年4月29日9时在贵州省湄潭县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