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龚超,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市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桂0305民初10725号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龚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市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桂0305民初1072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