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辉,周朝红,石进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桂0305民初580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周朝红、石进:本院受理(2022)桂0305民初580号原告王辉诉被告周朝红、石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网上公布生效裁判文书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阳光司法网启用告知书以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休假日顺延)在本院8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