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孔令波,张龙飞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云0302民初7414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内容
张龙飞:本院受理原告孔令波诉被告张龙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1)云0302民初7414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判决内容为:一、被告张龙飞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孔令波借款本金38000元。二、驳回原告孔令波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张龙飞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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