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毕节七星关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贵州盛鸿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黔0502民初560号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贵州盛鸿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毕节七星关工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黔0502民初560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审判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海子街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