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吕勇, 陆川县一世倾城钢材店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桂0922民初94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陆川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吕勇:本院受理原告陆川县一世倾城钢材店诉被告吕勇买卖合同纠纷(2022)桂0922民初94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