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梅峰,孙宝玉, 莆田中保实业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涵江支行 ,莆田市家合天下房产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303民初5265号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孙宝玉:本院受理原告陈梅峰与被告孙宝玉、第三人莆田市家合天下房产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涵江支行、莆田中保实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303民初52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