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董忠显, 三明湄渝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阜阳市四方物流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公告人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内容
董忠显、阜阳市四方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了原告三明湄渝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董忠显、阜阳市四方物流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15日,自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计算。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办公区(江滨南路70号)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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