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孙慧,姜鹏,信丽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1621民初5190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信丽:本院受理原告孙慧诉被告姜鹏、信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621民初51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涡阳县人民法院605房间)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