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孟小军,杨军,杨洋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军、杨洋:本院受理孟小军诉杨军、杨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5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请要求:判令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2万元整,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5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