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刁延翔, 广西丰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远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南宁品冠轻钢彩板活动房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桂0107民初19380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广西远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丰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刁延翔:本院受理的(2021)桂0107民初19380号原告广西南宁品冠轻钢彩板活动房有限公司与被告广西远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丰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刁延翔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通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调解建议书、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公民代理告知书、公民代理承诺书、申请审判委员会委员回避权利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的次日起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的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17日8时30分在本院(南宁市西乡塘区相贤路9号)第十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你们如期不到庭,则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