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金颖,赵波,王凯
公告类型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案号
(2021)内0602民初1887号
案由
其他民事
公告人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内容
赵波:本院受理原告金颖诉被告王凯、赵波合伙纠纷一案,上诉人王凯就(2021)内0602民初1887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上诉请求:1、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东胜区人民法院(2021)内0602民初1887号判决书。2、本案一审及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二楼二号窗口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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