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胡彪,王志芳, 张掖市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分行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甘0702民初3590号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
内容
胡彪、王志芳:本院受理原告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分行与被告胡彪、王志芳、张掖市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甘0702民初359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金融借贷团队9009办公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
2022-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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