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定军, 定西紫名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西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甘1102民初2080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定西紫名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陈定军: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西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甘1102民初208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定西紫名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陈定军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西分行支付借款本金20000元,自2020年11月28日起按年利率7.50375%计算利息至清偿之日。案件受理费320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定西紫名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陈定军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