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崔权胜,张振宇,薛淑霞,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 ,葫芦岛市国骞运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辽0124民初2551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振宇:本院受理原告崔权胜诉你、薛淑霞、葫芦岛市国骞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1)辽0124民初2551号,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