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闫茜,林斌,林继東,陆正义,孙金花, 福建正东稳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104民初192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林斌、林继東、陆正义、孙金花、福建正东稳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闫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104民初192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城门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