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林青萼,廖逸玲,林苍萼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闽0205民初2678号 |
案由 |
分家析产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廖逸玲:本院受理原告林青萼与被告林苍萼等分家析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205民初2678号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