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滕云,韩礼金, 潍坊隆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桂0205民初2640号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潍坊隆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韩礼金(公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滕云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桂0205民初2640号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23日9时30分在本院沙塘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8-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