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金安平, 浦江圣光针织有限公司 ,华药国际医药有限公司 ,浦江苏格卢卡进出口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浦江苏格卢卡进出口有限公司、浦江圣光针织有限公司、金安平:本院受理原告华药国际医药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