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志彬,程兵兵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19)闽0583民初7216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程兵兵:本院受理原告黄志彬与被告程兵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闽0583民初721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程兵兵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黄志彬借款5.1万元及利息(自2018年4月17日起至实际还清款项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