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叶建明,嘉鸿手套实业有限公司,陈亦美, 温州亿强皮件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亦美、温州亿强皮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叶建明、嘉鸿手套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陈亦美、温州亿强皮件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二被告支付尚欠本金20万元美元,你们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现依法向各方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