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邱国华, 绍兴市米兰电器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桂0922民初105号 |
案由 |
返还原物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陆川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邱国华:本院受理原告绍兴市米兰电器有限公司诉你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桂0922民初10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绍兴市米兰电器有限公司要求被告邱国华返还米兰牌油烟机及燃气灶各1685台(燃气灶型号为JZ (ML)-255-6,油烟机型号为CXW-25-A8,燃气灶和油烟机的材质均为钢质),若被告邱国华不能返还上述油烟机及燃气灶,则应当赔偿损失544255元的诉讼请求。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