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那巴根,呼和浩特分公司, 南昌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南昌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案号
(2020)内0105民初5898号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内容
南昌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那巴根诉被告南昌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南昌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内0105民初5898号案件的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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