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安徽途博商贸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伟弘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武汉金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销售分公司哈密安新商贸有限公司南昌品涵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张家港科贝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弘辉实业有限公司郑州美之华商贸有限公司青海意隆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北儒实业有限公司山西众合佳兴商贸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执行文书
案号
(2021)宁01执1024号
案由
票据纠纷案件执行
公告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张家港科贝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北儒实业有限公司、河南弘辉实业有限公司、山西众合佳兴商贸有限公司、武汉金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郑州美之华商贸有限公司、南昌品涵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哈密安新商贸有限公司、安徽途博商贸有限公司、平顶山市伟弘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青海意隆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你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销售分公司票据纠纷一案,因你公司未履行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宁01民初388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2021)宁01执102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责令你于公告期满之日起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刊登日期
2021-04-2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