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亚珍,林荣杰, 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702民初1920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亚珍、林荣杰:本院已受理原告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亚珍、林荣杰信用卡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702民初192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