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姚顺立,苏伟铭, 龙岩市鑫阳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206民初7978号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龙岩市鑫阳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苏伟铭:本院受原告姚顺立与被告龙岩市鑫阳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苏伟铭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206民初7978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龙岩市鑫阳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苏伟铭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共同向姚顺立支付工程款200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至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